今年以來,如皋法院搬經法庭干警下沉村居一線,通過“勘查+調解”等方式,成功化解多起糾紛,努力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房屋裂縫惹糾紛 現場勘查促和解

周某系建房包工頭,為宗某包工包料建一棟兩層樓房,宗某總共支付建房工程款三十余萬元。周某完工后,宗某進行裝修。裝修完成后不久,樓房地面、墻體出現裂縫,導致房屋裝修也發生損壞。宗某將周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房屋質量問題的損失及裝修損失并提出鑒定申請。

考慮到鑒定周期較長且鑒定費用不菲,孫陳鵬沒有貿然啟動鑒定程序,而是組織雙方到案涉房屋實地勘察。面對肉眼可見的質量問題,周某也表示認可。經現場組織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周某給付宗某二十余萬元,宗某自行對房屋裂縫、裝修等進行維修。

兄弟排水起爭執,現場指認解心結

孫某甲、孫某乙兄弟倆比鄰而居,卻因一條排水溝鬧上法庭。孫某甲要求孫某乙恢復原狀,但雙方對排水溝現狀各執一詞。

孫陳鵬現場勘查排水路徑,發現排水溝堵塞是因孫某乙鋪設碎磚所致。事實清晰了,雙方情緒也緩和了。經現場調解,孫某乙同意鋪設管道疏通排水。幾天后,溝通了,心順了,孫某甲主動撤訴。

一起貨款糾紛,當事人在廠房里握手言和

孫某為紙管廠更換屋頂,向某彩鋼加工廠采購彩鋼板。后孫某僅給付某彩鋼加工廠部分貨款,某彩鋼加工廠遂將孫某訴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貨款8萬余元。法庭上,孫某卻道出另一番原委:對方供應的彩鋼板有部分規格不符合約定,導致紙管廠扣了他十余萬的工程款。孫某堅持要求某彩鋼加工廠更換不符合約定的彩鋼板后才付尾款。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

由于彩鋼板已經用在了紙管廠屋頂,孫陳鵬沒有局限于庭審交鋒,而是組織雙方奔赴紙管廠實地勘查。通過現場指認、查看,雙方確認部分彩鋼板的規格確實不符合約定。事實清楚了,心結也松動了。經過現場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扣除規格不符合約定的彩鋼板價款后,孫某將剩余貨款一次性支付。雙方簽訂調解筆錄后,孫某當場履行了調解協議約定的款項。

“我們將用好‘下沉解紛’工作方法,通過‘現場勘查’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實,持續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搬經法庭庭長鐘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