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監獄報請罪犯張川等2人假釋案件,建議對上述罪犯假釋。我院已于2025年9月28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法釋[2014]5號,本院進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張川等2人的個人情況、原判認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歷次減刑情況、執行機關的建議及依據。[詳見附件中相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

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與本院審判監督庭聯系。

聯系電話:0512-68552948/68553728



熊魏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doc

張川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