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關于對胡浩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2025)蘇0102刑更10號

 

2025年8月25日,本院作出(2025)蘇0102刑初102號刑事判決,以胡浩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現原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胡浩以患有不穩定型心絞痛、慢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加重、心功能不全三級、陳舊性心肌梗死、冠狀動脈支架植入后狀、頻發性室性期外收縮、心力衰竭、肝臟疾病、糖尿病初期等疾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對其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立案受理。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