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人民法院)對罪犯蔣銀霞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5-10-23 瀏覽次數:538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蔣銀霞,女,1997年4月4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住江蘇省蘇州市。2025年8月28日本院作出(2025)蘇0282刑初258號刑事判決書,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蔣銀霞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該判決已生效。
因蔣銀霞確系懷孕的婦女,不宜收監,依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公示期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反映。
聯系人:尹昳
電話:0510-87963867
地址:宜興市教育西路51號宜興市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