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昆山法院)罪犯吳偉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5-10-21 瀏覽次數:352
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關于罪犯吳偉監外執行案的公示
罪犯吳偉,男,1989年2月11日,居民身份證號碼:320911198902114314,漢族,高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弗里村一組52號。
2025年3月28日本院作出(2025)蘇0583刑初332號刑事判決書,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罪犯吳偉以患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審查,本院認為罪犯吳偉的情況符合立案條件,于2025年10月21日予以立案。現依法對罪犯吳偉在暫予監外執行的立案公示,接受監督。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聯系人: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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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