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跨越千里調解 助工傷賠償落袋為安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辛俊雅 發布時間:2025-11-17 瀏覽次數:358
“謝謝法官,公司給我兒子的工傷賠償款提前拿到了”。近日,一通來自千里之外新疆昌吉市的“特殊”電話,承載著原告及其家人對如東法院承辦法官繆戰春高效調解的真摯感謝,也揭開了一起跨越三千多里的工傷賠償調解故事的溫暖篇章。
原告系新疆回族人,根據原告自述:其在被告如東某建筑企業的烏魯木齊項目工地上班,但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24年3月,原告在該項目工地施工時,不慎跌倒導致右腳骨折。因雙方對工傷保險待遇的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原告申請勞動仲裁,但雙方對于仲裁結果均不滿意,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考慮到原告及其家人均遠在千里之外的新疆,且時值當地旅游旺季,往返機票價格不菲。為減少當事人訴累和訴訟成本,承辦法官繆戰春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多次主動電話聯系、開展調解工作,耐心地傾聽雙方的訴求,深入分析案件利弊。在疏導當事人情緒的基礎上,分別向雙方釋法析理:一方面,承辦法官向被告公司釋明法律規定以及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積極與原告溝通,告知被告公司目前實際的經營困難,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最終,雙方化干戈為玉帛,承辦法官通過“支云庭審”線上開展調解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即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工傷保險待遇19萬元。
調解書出具后,原告電話聯系法官,告知其目前的生活出現困難,希望可以更早點拿到工傷賠償款。考慮到原告的實際訴求,承辦法官在案件結束后多次主動聯系被告公司,詢問公司能否在調解書約定的付款期之前支付原告工傷賠償款。在法官多次電話聯系下,被告公司亦主動擔當,提前一次性支付了原告的工傷賠償款。拿到賠償款后,原告及其家人再次撥通了承辦法官的電話,連聲感謝。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化解,從立案到調解,再到履行,只有60幾天。
一次性實質解決矛盾糾紛,是當事人的期盼,也是法官的追求。近年來,如東法院干警時刻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斷強化“如我在訴”意識,用心用情解決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的急難愁盼,用實際行動書寫新時代司法為民的動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