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邱瑾詐騙罪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5-11-19 瀏覽次數:201
公 示
2025年10月30日,本院作出(2025)蘇0902刑初346號刑事判決,以盜竊罪判處罪犯邱瑾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現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2025年10月14日,罪犯邱瑾以懷孕為由向本院提起暫予監外執行申請。現將罪犯邱瑾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相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以通過撥打電話0515-68558175、0515-68558263向本院反映。公示期:三日。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