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杰,男,漢族,1986年11月15日出生,大專文化,個體,戶籍所在地及現住址為連云港市連云區五羊路1號37號樓1單元2504室。

      本院對被告人徐杰危險駕駛罪一案作出(2025)蘇0703民初152號刑事判決書,判處被告人徐杰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決生效后,徐杰以其患有肝硬化、攜帶乙肝病毒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已受理,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之前向本院刑事審判庭反饋。

      聯系電話:8529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