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沙梅收監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11-18 瀏覽次數:10
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
收監執行決定書
(2025)蘇0324刑更23號
罪犯沙梅,女,1971年12月30日出生,漢族,中專文化,務工,現住址江蘇省睢寧縣四季花城小區,戶籍地江蘇省睢寧縣凌城鎮。罪犯沙梅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于2025年7月18日被取保候審,2025年9月26日被逮捕,因患有疾病,徐州市第一看守所不予收押,當日變更為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了(2025)蘇0324刑初610號刑事判決,對被告人沙梅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沙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
經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2025)蘇03委醫字第183號《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組織診斷意見書》,認為罪犯沙梅患有“頭暈待查,腦梗?”,所患疾病未達到暫予監外執行嚴重疾病的范圍和程度,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將罪犯沙梅收監執行。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