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基本情況:林潔璇(綽號“思思”),女,2000 年3 月29 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號碼445281200003294027,初中文化,無業(yè),戶籍所在地廣東省普寧市里湖鎮(zhèn)新地內村34 號,住廣東省普寧市里湖鎮(zhèn)新龍苑巷2 號。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2025)蘇0682刑初494號刑事判決:一、被告人林潔璇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因被告人林潔璇懷孕,刑期另行裁定),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七千元(于判決生效后三日內繳納)。二、被告人林潔璇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六萬元(其中1 萬元暫存于如皋市公安局、5 萬元暫存于本院)……,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申請事由:罪犯林潔璇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申請。

公示期間: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來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號,刑事審判庭

承辦人:倪翠晶

聯(lián)系電話:0513-68765075